張貼日期: 2024-10-22 13:41:32 點閱:486
2024《秋冬病毒防疫特攻隊創意競賽》
活動辦法
一、 活動目的:
本次創意競賽採著色/繪畫方式,讓孩子揮灑創意及想像力,為防疫特攻隊添加色彩,並用畫筆描繪對抗秋冬流感和新冠病毒的創意,同時也讓家長了解「秋冬病毒肆虐,兒童疫苗可提升孩子保護力」的觀念,一起落實防疫,維持健康的身體。
二、 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三、 主辦單位:
台灣兒童感染症醫學會、台灣疫苗推動協會
四、 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
五、 參加對象:
1.『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2.『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3.『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4.『國中組』:國中一、二、三年級
六、 參賽規範:
1. 創意著色競賽:低年級組
2. 創意繪畫競賽:中年級組、高年級組、國中組
七、 徵件方式:
1. 免費報名。
2. 繪圖工具:以手繪繪製,畫材顏料無限制。
3. 比賽尺寸:競賽僅接受以A3或8開尺寸進行,如畫紙尺寸不符合將失去參賽資格。
4. 低年級組可於活動網頁下載比賽圖稿著色,並填寫完整圖稿背面報名資訊後寄出。
5. 中、高年級和國中組自行準備圖稿繪製,並於活動網頁下載A4報名表,填寫完整後貼於圖稿背面寄出。
113年12月30日(一)
十一、 評分標準:
1.『低年級組』:美術表現 100%
2.『中年級組』:防疫主題表現40%、故事創意表現30%、美術表現30%
3.『高年級組』:防疫主題表現40%、故事創意表現40%、美術表現20%
4.『國中組』:防疫主題表現40%、故事創意表現40%、美術表現20%
十二、 成績揭曉
十三、 獎勵方式:
(一)低年級組:
第一名:獎金7,000元,獎狀乙幀。(1名)
第二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幀。(1名)
第三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幀。(1名)
優選: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15名)
佳作:200元文具組乙份,獎狀乙幀。(50名)
(二)中年級組:
第一名:獎金7,000元,獎狀乙幀。(1名)
第二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幀。(1名)
第三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幀。(1名)
優選: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15名)
佳作:200元文具組乙份,獎狀乙幀。(50名)
(三)高年級組:
第一名:獎金7,000元,獎狀乙幀。(1名)
第二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幀。(1名)
第三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幀。(1名)
優選: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15名)
佳作:200元文具組乙份,獎狀乙幀。(50名)
(四)國中組:
第一名:獎金7,000元,獎狀乙幀。(1名)
第二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幀。(1名)
第三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幀。(1名)
優選: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15名)
佳作:200元文具組乙份,獎狀乙幀。(50名)
十四、 備註說明:
1. 參賽作品不退件,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網站、文宣、報導上使用,且不限地區、免版稅、可永久公開使用,並授權主辦單位得以合法正當播映管道、印刷方式、現有及日後發明之方式或媒介呈現內容之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修飾、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方式使用參賽作品),並可公開發表,且無須再通知或經參加者之同意。
2. 敬請家長確認報名表填寫資料正確性與完整性,若因資料填寫不全或有錯誤,將失去參賽資格。
3. 所有參賽者作品應親自創作,不得抄襲或請他人代筆,若參賽作品有涉及智慧財產権或著作權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承擔其連帶法律責任。
4. 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美商埃培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包含姓名及電話等,詳如競賽報名表。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蒐集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與境外。參賽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主辦單位等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並因資料不完整而影響參加資格。
5. 參賽者之個人資料提供後,可請求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應適當釋明),以及可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6. 參賽者可於競賽結束三個月內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相服務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7. 得獎名單公布後,承辦單位將於公布日起算一個月內與得獎者聯繫。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下同)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者(家長)需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且依主辦單位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正本,供承辦單位確認資格與身份方可領獎,若獎項所得總額超過20,000元,得獎者(家長)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稅,並由承辦單位依法辦理扣繳;得獎者(家長)如非屬中華民國國民,則負擔20%之機會中獎稅。以上稅法規定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獎狀及獎品寄送以符合規定之單據正本寄回日起計算二個月內寄出。
8. 得獎者不得要求轉換、轉讓、兌換現金或轉售,得獎者辦理領獎作業時,需依承辦單位通知時間內完成領獎手續,屆時未完成者,視同自動放棄領獎權利。若遇主辦單位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得獎者同意接受替代獎品。
9. 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
10. 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
11.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12. 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將可能依相關法規或視情形調整或變更上述內容,並公告於活動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告知。參賽者明瞭並同意前述調整或變更後之內容一經公告於活動網站或以其他方式接收告知後,即受其拘束,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須另以其他方式通知參賽者。
13. 須於得獎公告後三個月內領取獎項,逾期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