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0-22 08:39:58 點閱:113
一. 本(113)年結婚、生育、喪葬、健康檢查補助費,教職員工因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職員退休金及遺屬年金等經費,請於本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檢附申請資料請領。 二. 為配合主計處相關作業期程,未及於本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送至之經費請撥案件列入114年度經費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