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12-07 14:57:48 點閱:565
依據行政院 110年12月 3日院授人給字第 1104001319號函訂定一百十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一、110年12月曾任本校按日計酬之代理教師,於本校申請年終工作獎金者,請填具申請書提出申請。
二、本校長期代理教師年終獎金部分,由人事室統一辦理請領事宜,敬請長代教師,如110年度有他校之服務年資,將相關證明文件逕送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