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10-27 12:05:05 點閱:679
第一階段 (110.10.1起)
實施對象: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65歲以上長者
安養、養護、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孕婦
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19-64歲)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等(校園接種)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含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第二階段(110.11.15起)
實施對象: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十、十一月份北斗鎮衛生所流感疫苗門診:上午08:00-11:30 (請避開禮拜二)
請符合公費民眾攜帶健保卡、其他佐證資料至各合約醫療院所接種。
請特別留意與新冠疫苗接種日必須間隔7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