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7-09 08:57:05 點閱:359
1.
A組為(7/13.7/15.7/19.7/21.7/23)居家上班
B組為(7/14.7/16.7/20.7/22.7/26)居家上班。
2.家中有12歲以下子女有照顧需求同仁,輪到到校上班日期可至人事室填寫申請表申請居家上班。
3.請同仁於居家上班期間 保持電話暢通,必須及時健康回報,請自行留存上班的事實記錄。
4.輔導主任蘇惠婷赴辦公地點所經路程需跨數鄉鎮(埔心-北斗)另護理師鄭雅方赴辦公地點所經路程需跨縣市(雲林-彰化),列為優先適用對象並調整為B組以減少長途程移動的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