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2-23 08:41:58 點閱:372
1.本次公投投票日訂於110年8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時間自上午8點至下午4點。
2.本次公民投票凡設籍於本縣他鄉鎮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辦理工作地投票,故請參加者配合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以確保工作地投票辦理之正確。
3.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參加講習會半天,由其所屬機關給予公假,並發給200元之交通誤餐費。
4.經遴派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津貼視公投成案數核給,如為3案,分別為主任監察員2800元、管理員2200元、監察員1700元、預備員1800元整於投開票日當日發給,而於投票日後得補假一天。
5.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認真負責,圓滿達成任務者,準用「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辦理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