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學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3-25 08:37:22 點閱:240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三十五條、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簡稱性工法)第十三條、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規定,訂定本防治規定。
二、本次修訂經本校113.036.19臨時校務會議通過,公告於本校網頁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