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2-21 09:00:06 點閱:310
依據行政院 112年12月 18日院授人給字第 1124002162號函訂定一百十二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一、112年12月曾任本校按日計酬之代理教師,於本校申請年終工作獎金者,請填具申請書提出申請。
二、本校長期代理教師年終獎金部分,由人事室統一辦理請領事宜,敬請長代教師,如112年度有他校之服務年資,將相關證明文件逕送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