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12-08 08:28:40 點閱:165
【11月1日申報日(基準日)】授權資料,已於12月5日起開放下載,相關資訊如下:
一、授權資料開放下載時間:112年12月5日至113年1月22日。
二、已申請授權服務之申報人(含定期申報人員),請於「112年12月5日至113年1月22日」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112年11月1日當日財產資料,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前完成申報作業,如遇申報期限屆滿且資料尚未開放下載時,仍須於法定申報期限屆滿內先行完成申報作業,請務必注意。
三、再次提醒:定期申報期限為112年1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如本年度為定期申報人員,請務必於1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以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