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學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6-06 14:11:48 點閱:365
一、本規定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條規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三十五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之規定訂定。
二、本次修訂經本校112.06.06臨時校務會議通過,公告於本校網頁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