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9-13 09:29:41 點閱:215
本案係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為主要補助對象;惟倘為本府薦派參與之代理、代課教師並完成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及國立中央大學辦理之現職教師語言能力輔導認證研習課程,其於完成閩南語或客語中高級能力測驗且無缺考情形者,亦得申請報名費補助。
若111年度有符合資格之老師,請於12/29前準備相關資料至教學組彙整辦理。(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