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10-28 16:32:51 點閱:44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數110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35397號函辦理。
二、於110年11月4日(四)下班前回覆教學組,以利彙整薦送名額,薦送符合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教師名單(含正備取,每位教師限薦送一校一班,請勿重複薦送)
三、依據所提需求,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110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
四、檢附「薦送表」1份。
五、倘若有疑義,請洽學管科李恩廷04-753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