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會組織章程與年度計畫

壹、組織章程

一、委員會人員編制

  1. 會長一人
  2. 總幹事一人
  3. 副會長若干人
  4. 顧問若干人
  5. 常委若干人
  6. 委員若干人

二、會費

  1. 會長50,000元
  2. 副會長20,000元
  3. 常委15,000元
  4. 委員10,000元
  5. 顧問10,000元

三、開會次數

  1. 委員會每學期至少一次,由會長召集於夜間舉行為原則。
  2. 常委員:由會長視需要召開之。

四、委員會成員產生方式

  1. 委員
    • 學生家長意願徵詢。
    • 由班級家長代表推選。
    • 經委員會通過。
  2. 常委
    • 自薦。
    • 委員互推。
    • 經委員表決通過。
  3. 會長
    • 自薦。
    • 委員相互推選。
    • 經委員表決通過。
  4. 副會長
    • 自薦。
    • 委員相互推選。
    • 經委員表決通過。
  5. 總幹事
    • 由新任會長推薦之,經委員會通過。
    • 顧問
    • 由家長會聘請。

五、婚喪喜慶(對象:教職員工、委員、顧問,本人暨父母、子女)

  1. 男婚:喜幛或鏡匾一幅及禮金,計3,600元。
  2. 女嫁:禮金3,600元
  3. 新居落成、退休:鏡匾、紀念品或小木匾,共計3,600元。
  4. 奠禮:花籃、花環、奠儀,共計2,100元。
  5. 弄璋瓦之喜禮金1600元。

六、委員會支付範疇

  1. 充實教學設備。
  2. 委員聚餐或委員與教職員工聯誼活動。
  3. 教職員工及委員婚喪喜慶、退休禮品等經費。
  4. 教師節贈送教職員工禮品或餐敘。
  5. 畢業典禮謝師宴。
  6. 支援學校辦理校內、校際性活動。
  7. 製作導護老師、導護學生背心、義工背心。
  8. 激勵、獎勵教職員工生之活動經費。
  9. 貧困學生急難救助。
  10. 其他經常委會或委員決議執行事項之經費。
  11. 前項各項經費用途之支出,得由家長會之常務委員會或由學校提供計畫及預算經委員會通過後支用之。

貳、年度計畫

  1. 補助運動會
  2. 委員暨教師聯誼活動
  3. 特教經費
  4. 自強活動
  5. 童心園校刊經費
  6. 榮譽之星茶敘
  7. 畢業生紀念品
  8. 畢業典禮謝師宴
  9. 教師節禮品

家長會組織與志工團隊》返回